根据《吉林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车明亮、施宏伟
副组长:赵建全、高广荣、张吉文、卢欣宇
成 员:徐光义、常志杰、马廷巍、苏泽田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满足申报条件在编在岗人员均可自愿申报。
申报条件:申请入库人员,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且为我省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博士后)。在此基础上,各类申请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人一般应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并取得1-2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人才库重点支持数理化等基础研究领域;光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智能制造、新能源、中医药等应用领域;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碳纤维、种质资源、秸秆变肉及交叉学科研究等重点领域相关研究人员。业绩特别突出或省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优秀人文社科人才。申请人一般应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从事研究工作且取得1-2项标志性研究成果。重点支持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成果的研究人员。
(三)优秀产学研协同创新人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省内企业技术攻关需求,落实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机制,推动创新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点支持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的研究人员。
(四)优秀科研管理人才。申请人需从事科研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重点支持围绕高校科研统计、科研管理、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面向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专利质量提升、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式等开展对策研究的管理人员或研究人员。
三、遴选过程与确认
1.组织报名。接收并转发省教育厅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发布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申报通知。按照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上报申报材料 ,由科研处收集、汇总。
2.校内初审。2023年4月10日前科研处会同学校人事、组织、纪检等部门遴选确定拟推荐入库人员名单。
3.校内公示。2023年4月17日前,科研处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公示。公示结束,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校内终审。2023年4月24日前,科研处将推荐人选名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5.组织上报。2023年4月31日前,以学院正式公文方式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3年3月31日